美國立法更新法案 限制兒童產品等中的雙酚A
自2014年起,美國各州就食品接觸產品和兒童產品中的雙酚A限制修訂了一系列法案。其中一些法案擬擴大目前雙酚A的禁用范圍。擬議的生效日期在2015年到2016年之間。
2009年,紐約州的薩?丝h成為美國境內限制三歲以下兒童用飲料器具中BPA含量的行政區(qū)域。從那時起,食品接觸材料、物品和其他消費品中BPA的使用已經在全美國,包括聯(lián)邦層面、州一級的層面(加利福尼亞州、康涅狄格州、特拉華州、伊利諾斯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馬薩諸塞州、明尼蘇達州、內華達州、紐約、佛蒙特州、華盛頓和威斯康星州)和縣一級的層面(摩特諾瑪)被規(guī)管。同時,BPA在哥倫比亞特區(qū)被規(guī)管。
自2014起,在國家層面已經有相當大的立法活動以禁止在更大范圍的消費品中使用BPA,包括玩具、兒童護理產品和食品接觸產品。這些活動發(fā)生在亞利桑那州、特拉華州、夏威夷州、肯塔基州、華盛頓州和威斯康星州。其中特拉華州、華盛頓州和威斯康星州擬在已經規(guī)管的產品范圍外限制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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